
以前的饥饿感,仿佛是千斤重的重担,压得他喘不过气来,现在他终于是有血一身轻。
当血液进入肚时,身体的细胞似乎被瞬间激活。
林麟趾见自己手臂上的伤口,开始很快痊愈,不久又恢复如初。
吸血的身体只要有血供养,便有无限可能。
林麟趾将血袋舔了又舔,生怕浪费掉一丁点,连嘴角上的血也不放过。
好似困在沙漠里的旅人,终于喝到甘甜的清水,林麟趾躺在床上,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。
突然间,没有任何预兆,他的脸发生了剧烈变化。
它翻身趴在床上,把头伸到床边,使劲地干呕。
老天爷,我刚刚干了什么事,居然喝人血,而且…”林麟趾惊恐起来,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生命,在方才喝下血的那一刻,已经彻底改变了。
就是干呕,什么也吐不出来。过了很长时间,情绪才勉强平静下来,他昏昏欲睡地躺在床上,脑子一片空白。
哎…
万事皆成了这长叹。
他侧过头,看见地上那两个空着的血袋,仍然无法入睡。
后来觉的他忽然明白过来事情的诡异之处,他目光一瞥,惊坐起来。
那两个血袋,是谁送来的…他怎么会知道…
胆战心惊的林麟趾,在冥冥中感到仿佛有一双眼睛,时刻注视着自己。
它使他不寒而栗。
落日的余晖,刚刚染红的云彩,渐渐淡去。
黑夜即将降临,黑夜一点点地吞噬着大地。
作为夜生活的一大象征——酒,也纷纷在门口点起霓虹灯,准备营业。
张婕的“梦魇”酒,主要是蓝色调。蓝桌椅上蓝色的灯光,天花板上还悬挂着鱼形装饰,这让坐在酒桌上仿佛置身大海。
由于大学生回家,酒类行业自然不景气。而张雯作为老板却身兼侍者,专职侍者仅有林麟趾一人,在他来之前,张婕是请学生来此兼职。
这个只是一个小酒馆,经营对象主要是学生,自然不必请调酒师,再说张婕她也请不起。
同学们,一般都要喝啤酒。尤其在夏季,美味而不易保存的扎啤更是受到人们的青睐。
张婕站在台上,拿出手机看了一眼,没有林麟趾的短信请假,也没有自己来上班。
之前他从来没有迟到过。
一推酒门,嘻嘻哈哈走进来五个大学生模样的人,坐在比较靠里的座位上,大大咧咧地坐着。
你好,请问要点什么?张婕牛仔裤配上衬衫,看起来很干练,她把饮料单轻轻递给几个客人。
首先来两桶扎啤,一盘瓜子。那位客人说着转头和同伴商量了一下,又说:“六只杯子,再有两只色杯,六只色杯。
在张婕给他们一一把所订购的物品上齐后,又回到台。
酒的大门再次打开,张婕一看,进来的人是林麟趾,忍不住笑得光彩夺目。
林麟趾抱歉说:“对不起,张姐,我迟到了!”
张婕耸耸肩,笑道:“还好吧,身体好点了吗?”
林麟趾点了点头,和她站了起来。
张婕问道:“饺子好吃吗?”
林麟趾愣了一下,饭盒里的饺子他一点也没动过,喜欢吃饺子对他来说好似是上辈子的事。他当然不能老实地回答,揉着鼻子,说:“嗯…挺好吃的,饭盒我忘带了,明天还你。”
好吧,不要急!
今天晚上生意还是不做,当第一桌客人都喝得云三雾四了,酒又要几次之后,第二桌客人就进来了,还没来得及。
客人一身普通,戴着一顶鸭舌帽,走进门时低着头让人看不清。
林麟趾等他在一桌的位子上摆好了,便上前轻轻一挥,问道:“先生,您想要点什么?”
来访者摘下帽子,露出金发。
林麟趾看得出她头发的颜色不像是染过的,他立刻就想转身逃跑。对西方人他现在的心里已经有了阴影,只要一看便觉得自己就是吸血鬼。
但是,他一看见客人仰起的脸,这冲动就立刻消失了。
就在眼前这外国人,长得真像……用丑陋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。
整张脸扭曲得像一块脸形的雪糕,放在烈日下暴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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