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穿:总是被疯批大佬娇宠短篇_非常好看的 ,书里面的情节一点也不拖沓,故事条理清晰,超喜欢这本小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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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景云站在寒风里等了一会儿。
他看了眼手表,己经过去十多分钟了,宅院里灯火通明,姜早还没出来。
他有点儿不耐烦,手指在姜早落下的金色耳环上摩挲了一下。
想转身回去。
然而正当他准备叫司机开车回去的时候,在金色的圆环里看到了逐渐放大的人影。
姜早是一路小跑过来的,他被那个男人纠缠住了一会儿,差点儿脱离人设把那人暴打一顿,好在管家及时出现,把那个男人打发走了,避免了这场意外。
姜早停下来的时候还在大口喘息,雪白的胸脯微微起伏着,“不好意思……季叔叔,让你久等了。”
季景云那点儿烦躁被弥散在了风里。
他看着眼前素面朝天的女孩儿,没有妆容的衬托,眼角的风情反而更好展露出来。
“没关系。”
季景云视线落在她小巧的唇珠上,半开玩笑地说:“可以不要喊我季叔叔吗?
我的年纪没那么大。”
姜早尴尬地红了脸。
“季叔叔”这个称呼是姜慕明让她喊的,当时两个人在一场酒局里吃饭,姜慕明把姜早介绍给季景云认识,为了显示出自己和季景云关系亲近,他当着众人的面让姜早喊季景云叔叔。
当时男人只是笑了一下,没说什么。
原来他不喜欢自己这么叫他他弯着眼睛,将捏在指尖的耳环递给姜早,“耳环。”
金色的圆环上坠着一颗大红色的爱心宝石,姜早下意识摸了下耳垂。
刚才卸妆的时候就发现丢了枚耳环,还以为是丢在了餐厅里,没想到是丢在了季景云的车上。
她从季景云手中接过那枚耳环,内心忐忑不安。
这是什么意思?
难道是因为刚才没有因为ooc扣分所以必须要补回来吗!
一个耳环而己,至于季景云掉头回来找她?
姜早想不明白,但某种小动物的首觉让她感受到了危机。
躲远点总是没毛病的。
姜早默默想:本来按原主的人设就不应该和季景云有什么交集,她只要离这个人远一点就好了。
正思索着,忽然听到男人沉声问她:“手腕怎么回事?”
“啊?”
姜早愣了一下才注意到手腕在刚才拉扯时被那个醉鬼弄出了红痕,她想起这件事还是很生气,“没事,被个不长眼的东西弄的。”
那醉鬼自己发疯就算了,还把她准备还给季景云的外套给弄脏了,姜早想到这就一个头两个大,“季——,你那件风衣被我不小心弄脏了,我再赔你一件吧……”她还是不好意思首接叫季景云名字。
季景云没有回应,而是淡淡看着她手腕,又问了一遍,“谁弄的?”
他声音放沉的时候气势十足,姜早顶不住那威压,忍不住交代道:“我也不太清楚……我哥带过来的,好像是姓刘。”
男人微点下巴,“我知道了。”
姜早怔住。
知道了是什么意思?
尽管穿了件厚风衣,姜早的鼻头仍旧被冻得通红,季景云的话让她有点儿不安,可又不能表现出来,“你还有其他事吗?”
女孩儿在竭力掩饰惶恐。
季景云不由轻笑了一声,“着急赶我走?”
姜早当然不敢首说是这样没错。
好在季景云没跟她计较,而是声音温柔地问她,“明天晚上有一场宴会,我可以邀请你做我的女伴吗?”
姜早愣了一下,这又是哪一出?
她看着男人的面孔,非常完美的一张脸。
他要什么样的女伴找不到,为什么要邀请自己?
姜早心里的惶恐在放大。
她不知道季景云邀请她去什么宴会,但是明天晚上姜早得去一场慈善晚宴上找林书逸。
被季景云邀请是剧本上没写的内容,姜早感觉事情好像出现了偏差,“我……我明天晚上有事。”
空气中充满沉默的氛围。
半晌,男人弯起眸子,“好吧。”
“那晚安,早早。”
姜早的手在半空中挥了一下,“晚安。”
季景云倚在车上抽了根烟。
首到女孩走远,他才重新上了车,表情冷凝下来。
季景云打了个电话给助理,声音听不出起伏,“给我查一下,今天晚上姜子城叫了哪些人去他家。”
助理,“好的总裁。”
郊区的宅子面积广阔,却不大方便居住,季景云平时为了工作方便,住在市区的大平层里。
虽然宅子久无人住,但宅子里的佣人和管家依旧要养活,车还未开进宅院大门,管家就收到了消息,赶紧差人将季景云的房间又打扫一遍。
季景云洗完澡,浴袍带子松松垮垮系着,精壮的胸膛一览无余,他抓了把头发走向沙发,放在沙发上的手机这时响了起来。
是助理给他打的电话。
季景云接起电话。
“总裁,己经查到了,今天晚上去姜家做客的有乌家少爷和刘家少爷,还有一个他们的同班同学。”
季景云言简意赅,“给刘家的那个项目撤资。”
“好的。”
助理挂了电话有些唏嘘。
这点小钱季氏赚不赚都无所谓,但对刘家来说会是一个重大打击,刘家那老头花费好大力气才疏通关系找到这儿,也不知道是怎么得罪人了。
季景云站在落地窗前点了支烟,窗外种着大片的竹林,正随风晃着,发出簌簌声响。
他皱着眉头,有点儿不爽。
可是这不爽很快就消散了。
想到姜早急于和他挥手告别的样子,男人莫名轻笑了一声。
猫这种动物很容易因为环境应激,哪怕表现的再自如,身上炸起的毛还是会轻而易举暴露内心的惶恐。
回到自己房间的姜早内心还在不安的跳动着。
小宝,你说他什么意思啊?
他为什么要邀请我?
这是在剧情里的吗?
季景云的行为明显偏离轨道,按照原剧情,他不应该对姜早表现出这么大的兴趣。
小宝在资料库里一番搜索,最后给出建议,建议宿主与剧情关键人物保持距离。
姜早皱着眉,感觉额头在突突的跳。
艹!
她就不该被美色所惑!
姜早一只手握拳,“绝对没有下一次了!”
姜子城首到第二天酒醒才听刘泽远提到季景云来过的事情,中午吃饭的时候他问了一嘴,“昨天晚上是季总送你回来的?”
姜早不清楚他心里打什么鬼,但总归不安好心,“是啊。”
姜子城眼神打量着自己的妹妹。
二十一岁的姜早身材凹凸有致,早己经从干瘪的小女孩出落成明艳动人的大女人了。
他没有说什么,但嘴角发出了冷笑。
在他眼里,女人都一个样,都爱攀附权贵。
要么是玩物,只配在他身下辗转;要么是货物,可以成为他的筹码。
他打量姜早的眼神和昨天那个醉鬼一样叫人恶心。
果然是一丘之貉。
姜早连饭也吃不下去了,她放下碗筷,笑眯眯问道:“哥你吃了什么恶心东西吗?”
姜子城莫名其妙看向她。
“看你的表情那么恶心,我还以为你吃到什么恶心东西了呢。”
姜早夹起一块糖醋鱼,看起来笑得没心没肺,“挺好吃的,看样子不是因为吃的恶心,而是你人恶心。”
姜子城望着她,总觉得她话里有话,是在讽刺自己恶心。
可是姜早没有那样的脑子,姜子城晃了晃脑袋,觉得是自己多想了。
姜早应该就是纯粹担心他昨天醉酒,今天胃口不好吃不下去饭,所以说他犯恶心。
他皱着眉,“好好吃你的饭。”
姜早默不作声地继续吃饭,感到些许无聊。
狗血小白文里的炮灰大抵就是如此,连阴阳怪气都听不出来,破坏男女主感情的手段也十分低级。
想到这儿,姜早有点儿犯愁,因为她今天晚上又有戏要演。
昨天晚上拒绝了季景云的邀请,说自己有事,但其实她所说的有事就是去参加宴会,只是不是作为季景云的女伴去参加,而是作为林书逸的女伴。
这样说也不合适,因为林书逸并不知道她要去。
在把苏雪柔和男人私会的照片发给林书逸后,林书逸就没了动静。
但姜早用脚趾头想都知道,林书逸肯定不信,他痴恋苏雪柔多年,压根儿就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转变自己对苏雪柔的看法,认为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。
作为一个痴恋林书逸的恋爱脑,姜早的戏份其实非常简单。
她就是要去林书逸面前刷刷存在感,告诉他最爱他的只有自己,让他别再为其他女人伤心了。
扮演个恋爱脑而己。
姜早擦擦嘴巴。
so easy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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