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在路边捡的流浪汉是体验生活的亿万富翁》这本书反复看了几遍,后面一度想放弃,但情节还是吸引了我,作者阿木傅文笔很不错。故事内容给人大气有不失柔情,以感情为主线。
主角是阿木傅沉渊夏晓的《我在路边捡的流浪汉是体验生活的亿万富翁》,是作者“阿木傅”的作品,主要讲述了:...
我的大脑,宕机了。
足足十秒钟。
我像个傻子一样,看看电视,又看看身边这个埋头干饭的男人。
真的是,一模一样。
连眉角那颗,我之前没太注意的,小小的痣,位置都分毫不差。
我的心,开始狂跳。
我捡回来的,不是流浪汉?
是个……价值一亿美金的……千亿总裁?
这是什么霸总文照进现实的魔幻情节?
“阿木。”我声音发干地叫他。
“嗯?”他抬起头,嘴边还沾着一粒米饭,眼神还是一如既往的,清澈无辜。
我伸出手,颤抖地指着电视。
“这个人……你认识吗?”
他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,电视上的寻人启事已经播完了,正在放一个洗发水的广告。
他茫然地摇了摇头,“不认识。她的头发,没你的好看。”
我:“……”
重点是这个吗!
我的心情,像坐上了过山车。
刚才那一瞬间,我甚至都想好了,拿到那一亿美金的悬赏,我该怎么花。
先买个别墅,再买辆跑车,然后,把那个天天毙我稿的佩佩姐,给炒了!
结果……
他居然不认识他自己!
也对,他失忆了啊。
我泄了气。
算了算了,就他现在这个傻样,我就是把他送到傅家门口,说他是傅沉渊,估计都没人信。
说不定,还会被当成骗子,给打出来。
“快吃吧,吃完回家了。”我把这个惊天大发现,暂时压在了心底。
还是,先让他,在我这儿,当个“阿木”吧。
至少,安全。
而且……
我看了看他那张脸。
这么一个顶级霸总,现在归我所有,天天给我做饭,陪我聊天,这种感觉……
好像,还挺爽的?
回家的路上,我开始,有意无意地,试探他。
“阿木啊,你以前,是不是经常坐一种,四个轮子,跑得很快的,铁盒子?”
“铁盒子?”他想了想,“好像……有点印象。里面很舒服。”
“那你是不是,住在一个,很大很大的,有很多房间的房子里?”
“嗯……好像是。很高,能看到,很多星星。”
我心里,咯噔一下。
看来,没跑了。
这货,真的是那个傅沉渊。
回到家,我把他按在沙发上。
“阿木,从今天起,我要对你,进行特训!”我一脸严肃地宣布。
“特训?”
“对!特训你,如何成为一个,合格的,现代社会人!”
其实,我是想,看看能不能,帮他,找回一点记忆。
第一课:认识奢侈品。
我把我压箱底的,几本时尚杂志,翻了出来。
“看,这个包,上面两个C的,叫香奈儿。这个,LV的,叫路易威登。这个……”
我指着一个个,我一辈子都买不起的牌子,给他科普。
结果,他看着那些包,眉头紧锁。
“好丑。”
我:“……”
“这个设计,不符合人体工学。这个皮质,太硬。这个……”
他开始,用一种,我完全听不懂的,专业术语,点评起来。
点评得,头头是道,仿佛他才是那个,品牌的设计总监。
我败了。
第二课:品鉴高端红酒。
我把我珍藏了三年的,一瓶,价值三十块钱的,长城干红,倒了两杯。
“来,阿木。尝尝这个。感受一下,单宁的丝滑,和果香的醇厚。”我装模作样地,晃了晃杯子。
他学着我的样子,抿了一口。
然后,眉头皱得,能夹死一只苍蝇。
“涩。”
“还有呢?”
“酸。”
“还有呢?”
“像……坏掉的葡萄汁。”
我,再次败了。
我感觉,我不是在帮他找回记忆。
我是在,自取其辱。
这个男人,就算失忆了,刻在骨子里的,那种,属于上流社会的,品味和见识,还是存在的。
而我,在他面前,就像一个,上蹿下跳的,小丑。
我泄气地,瘫在沙发上。
“算了算了,不教了。你还是,继续当你的,傻子阿木吧。”
他看着我,有些不解。
“你,不开心吗?”他问。
“没有。”我嘴硬。
他坐到我身边,伸出手,想像以前一样,摸摸我的头。
我下意识地,躲开了。
不知道为什么,自从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,我就没办法,再像以前那样,心安理得地,把他当成一个,无害的,大型宠物了。
我们之间,好像,隔了一层,看不见的,墙。
那堵墙,叫,阶级。
他,是云端之上的人。
而我,是泥土里,最不起眼的,一颗沙。
他看到我躲开,手,僵在了半空中。
眼里的光,黯淡了下去。
“对不起。”他收回手,低声说。
我看着他,那副,像被主人抛弃了的,大狗狗一样的,委屈表情。
心,又软了。
“唉……”我叹了셔气,“我不是,生你的气。”
“我只是……”
我只是,有点害怕。
怕你,有一天,会恢复记忆。
然后,穿着,我永远也买不起的,高定西装,坐着,我一辈子也坐不上的,限量版跑车,从我的世界里,彻底消失。
连一句,再见,都不会说。
这些话,我没说出口。
屋子里的气氛,有些沉闷。
为了打破尴尬,我打开了电视。
“看电视吧。”
电视上,正在放一个,很狗血的,偶像剧。
男主角,是个霸道总裁。
女主角,是个,平凡的,灰姑娘。
总裁,为了追灰姑娘,直接,买下了一座,私人小岛,送给她。
我看得,嗤之以鼻。
“神经病。送个岛,还得交物业费,还得请人打理,麻烦死了。还不如,直接打钱呢。”我吐槽道。
旁边的阿木,却看得,很认真。
他指着电视,问我:“他为什么要,送她这个?”
“因为,他喜欢她啊。”
“喜欢,就要送东西吗?”
“那不然呢?”我斜了他一眼,“难道,用嘴说啊?现在的小姑娘,不吃这一套了。”
“哦。”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。
然后,他突然站起来,走进了我的卧室。
我不知道,他要干嘛。
过了一会儿,他拿着一个东西,走了出来。
是那个,我用来存钱的,小猪扑满。
里面,是我辛辛苦苦,攒了半年的,硬币。
大概,有两百多块钱。
是我准备,用来,买一个,新键盘的。
他走到我面前,把那个,沉甸甸的,小猪扑满,塞进了我的怀里。
然后,用一种,无比真诚的,眼神,看着我。
很认真地,说:
“我没有小岛。”
“这个,送给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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