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夏晓,一个平平无奇的网文写手。
你知道的,就是那种专门写“千亿总裁爱上我”结果自己穷得连顿九块九的猪脚饭都要犹豫一下的倒霉蛋。
那天晚上,外面下着瓢泼大雨,我刚被编辑毙了第十八稿,理由是我的总裁不够霸道,生活细节太接地气,没有那种“呼吸都带着金钱气息”的感觉。
我呸!我连金钱的味儿都没闻过,我怎么写?
我心情差到极点,揣着兜里仅剩的五十块钱,去楼下便利店买了包泡面和一根火腿肠,准备犒劳一下我受伤的心灵。
结果,就在我家那个破旧小区的垃圾桶旁边,我看到了一个人。
一个男人。
他蜷缩在角落里,浑身湿透,头发乱得像个鸟窝,脸上脏兮兮的,看不清长相。整个人散发着一种……呃,被社会毒打后馊掉的气息。
我本来没想多管闲事。
毕竟现在这世道,骗子比好人多。万一他是个碰瓷的,我这仅剩的五十块钱都得搭进去。
我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,心里默念:看不见我,看不见我。
结果,一道闪电划破夜空,刚好照亮了他那张脸。
然后,我就走不动道了。
我发誓,我不是一个肤浅的颜控。但是!这张脸也太好看了吧!
就算他脸上又是泥又是水,也挡不住那刀削斧凿般的轮廓。高挺的鼻梁,紧抿的薄唇,还有那双紧闭着的眼睛,睫毛长得能在我心上荡秋千。
我脑子里瞬间闪过我笔下所有霸总的描写,什么“宛如天神”“俊美无俦”……跟眼前这张脸一比,全都成了垃圾。
我的职业病犯了。
灵感,这不就来了吗!
我鬼使神神差地走了过去,蹲下身,用手里的火腿肠,戳了戳他的胳膊。
“喂,活的吗?”
他没反应。
我又戳了戳,“死了没?没死吱一声。”
他终于动了,长长的睫毛颤了颤,缓缓睁开了眼睛。
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……
清澈,茫然,像一只迷路的小鹿。里面干干净净的,没有一丝杂质。
他看着我,嘴唇动了动,声音沙哑得厉害:“我……在哪儿?”
我心里咯噔一下。
坏了,经典桥段——失忆。
这年头,电视剧都不这么演了啊!
“你谁啊?叫什么?家住哪儿?”我一连串问题甩过去。
他茫然地摇了摇头,“我……不知道。”
我看着他这副样子,心里瞬间上演了一出年度大戏。
【选项A:扭头就走,让他自生自灭。优点:安全省心。缺点:错过一个绝世帅哥,可能遭天谴。】
【选项B:打妖妖灵,让警察叔叔处理。优点:做了好人好事。缺点:万一他真是个傻子,赖上我怎么办?】
【选项-C:把他捡回家。优点:得到一个活的霸总原型,写作素材有了!缺点:我可能养不起他,并且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概率引狼入室。】
我,夏晓,一个优秀的网文写手,最不缺的是什么?
是想象力,和作死的勇气!
我选C!
“算了算了,算我倒霉。”我把他从地上拽起来,他的个子很高,差不多有一米八七八八的样子,我扶着他感觉自己像个挂件。
“能走吗?”我问。
他点了点头,身体的大部分重量还是压在我身上。
我闻到他身上一股雨水和……高级古龙水混合的味道。等等,流浪汉用古龙水?还是那种我只在杂志上见过,一瓶能顶我半年房租的牌子?
算了,可能是从哪个垃圾桶里捡的。
我连拖带拽地把他弄回了我那个三十平米的出租屋。
一进门,看着我那堆满泡面盒子和稿纸的小窝,我第一次感到了局促。
“你先坐。”我把他按在我的单人沙发上,那沙发立刻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呻吟。
他好奇地打量着四周,眼神里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……无知。
“你叫什么?”我又问了一遍。
他还是摇头。
我叹了口气,“行吧,看你这呆头呆脑的样子,跟个木头似的,以后就叫你阿木吧。”
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,“阿木……”
“得,先去洗个澡吧,你都快馊了。”我从我爸给我买的男士睡衣里翻出一套最大号的扔给他,指了指浴室,“会用吗?”
他看着那个花洒,眼神里充满了求知欲。
我头疼地扶额。
完蛋,我好像真的捡回来一个傻子。
我手把手教他怎么开热水,怎么用沐浴露,怎么冲干净。他学得倒挺快,就是看我的眼神,太纯洁了,纯洁得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拐卖无知少男的人贩子。
等他洗完澡出来,我正在埋头苦吃我的泡面。
他穿着我爸那套明显小了一号的睡衣,短手短脚的,看起来有点滑稽。但是,那张洗干净了的脸,简直是在发光!
我一口面“哧溜”一下,差点呛死。
这颜值,直接出道都能C位好吗!
他走到我面前,看着我碗里的泡面,喉结滚动了一下。
“你饿了?”我问。
他诚实地点了点头。
我看了看我碗里仅剩的半碗面,又看了看他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。
心一横,把碗推了过去。
“喏,吃吧。”
他也不客气,拿起筷子,动作……竟然异常的优雅。
吃完面,他看着我,很认真地说了一句:“谢谢你。”
声音低沉磁性,比我听过的任何广播剧男主都好听。
我摆摆手,“不用谢,一碗泡面而已。”
心里却在滴血。
我的晚饭啊!我唯一的火腿肠啊!
看着他那张脸,我默默告诉自己:不亏,为了灵感,一切都是值得的!
睡觉成了问题。我只有一个单人床。
“你睡沙发。”我指了指那个快散架的沙发。
他点了点头,乖乖地蜷缩了上去。他太高了,两条大长腿只能委屈地耷拉在外面。
我躺在床上,听着外面稀稀拉拉的雨声和沙发上传来的平稳呼吸声。
心里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。
我,夏晓,二十四年的人生里,最大胆的事就是上学时逃过一节体育课。
今天,我居然捡了一个失忆的流浪汉回家。
我翻了个身,心想:夏晓啊夏晓,你这故事要是写出来,肯定会被读者骂狗血。
但生活,有时候,就是比小说还离谱。